创业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弥补年限延长
时间:2018-09-19 13:52:52         编辑:admin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上述政策能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调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性,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对提升我国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将起到积极作用。据统计,上述政策将惠及我区8家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