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

郴州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15-05-08 20:44:55         编辑:admin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湘发〔2009〕9号)、《郴州市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若干意见》(郴政发〔2009〕1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更好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确保郴州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含郴州大学生创业园,下同)运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孵化基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孵化基地所有入孵企业。

宗旨与任务

第三条  孵化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旨在帮助中小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科研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人员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新、创业,并为其发展提供基础平台、管理支持及社会服务。

第四条  孵化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为入孵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满足基本办公条件,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搭建科技信息网络平台,提供科技和产业信息,帮助入孵企业进入市场或营造局部市场环境,为企业主及在岗职工提供专业的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为入孵企业提供法律、会计、评估、专利、人才培养、战略设计、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创业所需的重要信息及咨询服务。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孵化基地设立管理机构,由郴州市元贞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贞公司”)全权负责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元贞公司设立综合服务部、招商部、科技创新服务部、商务服务部、融资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专家团、创业培训中心、中介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部等职能部室。各部室职能如下:

综合服务部:

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结合基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基地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利于基地顺利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牵头协调各部门做好孵化基地各类扶持资金的申报。

建立健全基地宣传制度,负责基地的整体形象推介、宣传,维护好基地网站建设(含网站推广方案、广告制作、创业信息交流发布、国家政策窗口网上展示、基地新闻、行业快讯等)。

设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窗口,为入驻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

协助入孵企业办理入驻基地手续,及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或变更手续。

每月收集、整理入孵企业经营报表,建立完善的入驻企业动态管理台账,每半年全面客观总结孵化基地运行情况并上报至孵化基地领导。

结合《基地评估指标表》对基地内企业进行综合绩效评估,落实好基地年度考核表彰工作。

负责会议室、洽谈室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设立基地统一文印室,有偿为入驻企业提供打印、复印、传真等文印服务。

招商部:

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与有意向的创业入孵者进行洽谈,介绍基地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等基本情况,详细登记意向入驻企业信息和洽谈信息

制定合理的准入门槛,严格审核意向企业项目计划书,确保入孵企业质量。

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企业入驻各服务工作,确保企业顺利入驻。

不定期对创业成功企业进行跟踪回访,了解企业后续发展动态。

科技创新服务部:

学习、宣传、落实科技创新政策。

协助入孵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新产品认定、科技成果鉴定、科技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申请、软件评测政策咨询和申报代理服务。

整合园区科研设备,成立基地公共实验室和检测室,负责公共实验室和质量检测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科技创新资金,并牵头设立孵化基地科技创新种子资金,制定种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资金的正常管理,全力扶持企业实施科研创新

加强与高校尤其是科技名校的联系,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增强科技力量。

组织入驻企业参加各类科技活动。

商务服务部:

充分整合区招商局、经发局等部门的资源与优势,组织基地内企业参加各类商品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等交流活动,积极扩大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通过设立内部成果展览室,定期举办基地内部联谊会、交流会、庆典等商务活动,创建基地内部企业QQ群等形式,多渠道搭建内部交流平台,增进基地内部企业的沟通合作,促进企业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融资服务中心:

争取国家、省、市、区各级财政的资金支持,成立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天使基金,用于对有发展潜力的在孵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和奖补兑现,做好创业扶助资金、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负责小额担保贷款资料审核、项目考察、贷款发放和利息补贴;

积极引进商业银行或风险投资公司进驻创业基地,与入驻的金融机构协商沟通,适当调整入孵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条件,扩增贷款抵押形式,拓宽入孵企业融资渠道,增加企业贷款几率,切实帮扶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明朗、企业信誉度高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有偿担保,进行选择性参股,购买部分股权。

创业服务专家团:

积极做好创业项目征集、筛选、入库等工作,向创业者推介创业项目和其他创业信息。

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资讯服务,帮助其拓展资源,建立公益资源网络。

为入驻企业提供战略规划、项目设计与管理、筹资等专业指导,提升其项目及组织运营能力。

企业经营管理诊断,组织专家辅导、企业管理系列培训等创业教育。

帮助入驻企业建立自我学习、互帮互助、自我管理的网络。

为入驻企业提供贴身的日常咨询和陪伴成长服务。

培训中心:

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技术创新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服务。

协调有关部门为入驻企业在岗员工提供技能提升培训。

积极与市人社局创培中心、郴州市友家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等创业培训机构沟通合作,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

中介服务中心:

法律服务:企业劳动法律顾问服务;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劳动争议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代理;合同协议起草、审查及风险提示等。

会计服务:讲解税务政策及普通办事流程,介绍中小微型企业相关返税、融资知识和常见财务问题解答,贴息或免息贷款政策解读;会计呆账指导服务,贷款办理指导服务,返税办理指导;企业财务分析等。

人事代理:积极搭建郴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招聘需求发布、委托招聘、人事关系托管、用工风险控制咨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签订、社保政策咨询、社保代理。

物业管理

坚决贯彻落实管委会实施的“园区封闭式管理”政策,避免因不必要的行政检查造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安保、绿化、卫生、水电及通讯等后勤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配合公共服务部做好入驻、迁出及其他相关手续。

创业服务内容

第七条 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场地服务、政务服务、技术服务、融资服务、培训服务、中介服务、商务服务等7项专业的创业服务。

场地服务:

免费或部分免费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满足生产经营及正常办公所需的水、电、通讯等基本条件,确保入驻企业无障碍投入生产。

做好基地物业管理,协助企业办理入驻和迁出手续。

政务服务:

每季度召开一次创业项目推荐会,积极向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和其他创业信息。

指导、协助或代理孵化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变更手续。

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入驻企业的创业扶助资金和各项补贴等优惠政策。

积极提供政策咨询等其他政务服务。

培训服务:

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技术创新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服务,提升入驻企业的自立意识和市场竞争力。

融资服务:

引进中小额担保贷款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积极引进银行进入基地,多渠道解决孵化企业“融资难”问题。

技术服务:

成立创业服务专家团,指导和帮扶创业者解决开业及创业过程中的难题,提携入驻企业尽快成长。

建设创业基地公共实验室,为企业技术攻坚提供仪器设备共享、质量检测、数据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

与高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搭建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平台。

指导和协助入驻企业做好技术项目的申报。

按要求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拨付贷款贴息。

中介服务:

引进中介机构,提供法律、会计、评估、专利、人才培养、战略设计、市场营销等中介服务。

商务服务:

成立商务会所,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平台。